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明确要求。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年1月,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新春第一会”,省委书记易炼红在会上强调“要强力推进改革攻坚,加快打造高质效改革先行省,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突破,打造最优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人文环境,让浙江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政府服务最高效、干部作为最担当、法治保障最有力、经济生态最健康的营商环境最优省”。
今年开年以来,各地掀起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密集发力,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其中信用如何助力?“信用浙江”公众号将持续跟进~
北京市
2023年4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的,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以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提出五个方面31条主要任务。涉及信用内容如下:
在“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壮大”方面,《方案》提到:完善和推广告知承诺制度,强化告知承诺审批与监管衔接,完善审批、监管、信用归集和修复、异议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探索在电信、信息技术、家用电器、汽车等领域,允许符合生产、管理、信用等条件的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证试点。健全招标投标领域常态化治理机制,对设置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等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鼓励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减收或免收投标保证金。
在“重点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方案》提到:出台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采取精简、整合、分级分类等方式优化综合检查单,根据企业“风险+信用”评级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为“一业一册”“一业一单”等4项场景化综合监管措施落地创造条件。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流程再造,加快建设全市统一数字监管平台,有效利用风险、信用等6项监管手段,实现“一网统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制定第四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动消防安全、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纳入联合抽查清单的事项全部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原则上同一事项一年只查一次。重点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动教育、民政等领域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领域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探索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自我查询,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专利代理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在“全面营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广泛惠及企业群众”方面,《方案》提到:针对规划许可、环评等环节,率先实行风险管理制度,根据项目风险等级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简化办理。将“一证办电”“刷脸办电”、在线合同签约、建立服务可靠性奖惩机制等用电服务推广至水、气、网络等领域,推行“免申办”“信用办”“亮码办”。支持宽带进商务楼宇,为企业开展商务活动提供便利;对于阻碍宽带接入通行权等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加强信用惩戒和违规曝光力度。探索在一定区域推行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便利企业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
在“共同营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区域协同发展”方面,《方案》提到: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完善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标准,实现首批8类公共信用信息跨地区共享。在交通、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推进京津冀三地守信联合激励和信用监管联动。促进三地中介服务合作,推动中介服务机构信息、信用信息等对接共享,实现中介机构互认率达到50%以上,推进区域服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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